某县水利局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23-06-11 08:25:02 浏览量:

某县水利局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 考核办法 为汇聚奋进之力、夯实安全之基、奏强水利之音,打造重要窗口水利示范样板,助力“共同富裕”建设,结合某县水利局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要围绕各级领导关注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水利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信息,报送格式必须符合各类刊物相关要求。

(二)紧急信息必须严格执行最新参照标准和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在报送文字材料的同时以电话告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以便局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20分钟内、力争1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并在事发45分钟内、力争30分钟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
办公室催报、核查的事项,须在10分钟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情况一时不明的可以先电话告知初步情况,同时 抓紧掌握准确情况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更新续报和事件后续处置情况续报工作。各科室(单位)在条线上报紧急信息前,必须事先报送局主要领导审核。

三、考核办法:
(一)计分方法 采用累计计分制,同一条信息被多次录用的可累计计分;
同一条信息署名多人的,按平均分计算;
转载的信息不计分;
跨科室工作人员的信息,按来稿内容将得分计入相关科室。局属各科室(单位)信息得分按该科室(单位)所有人员信息得分累计总分。

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及客户端等列入2023年全省水利“强宣传”考核计分内容的宣传信息按省厅分值的10倍进行赋分(见附件2)。县级宣传信息录用按县级宣传信息录用计分标准(见附件3)计分。顶岗加分计入顶岗人员个人信息得分,但不计入所在科室(单位)。

(二)考核对象分组及基本分 1.考核对象分组情况 第一组:办公室、规划科(南排办)、河湖与农水中心、水文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资源科。

第二组:水行政执法队、海塘所(城防管理站)、质量管理服务站。

2.信息报送基本条数。

第一组:每月报送经验成效类、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不少于2篇。

第二组:每两月报送经验成效类、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不少于1篇。

3.考核办法:年终考核分信息录用、信息质量两方面予以考核。其中:信息录用(50%),实施划档不定分的考核办法,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数以所在小组的平均分为参考标准,平均分以下的实行按比例扣分制;
信息质量(50%),设置目标分数,根据市级及以上刊物录用、批示情况计算得分。

4.考核分值=信息录用计分+领导批示计分。

5.由局办公室对录用信息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进行公布,年终由局办公室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三)其他要求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取消年度信息考核先进集体资格。

1.未完成年度信息报送基本条数或基本得分的;

2.迟报、瞒报、漏报紧急、重大突发性信息被通报的;

3.信息例会请假超过2次以上(含2次)的;

4.不完成信息约稿超过2次的。

(四)建立每月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例会,一般在每季的第一周召开。会议由局办公室召集,局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和信息联络员参加。

四、奖励办法:
(一)根据考核结果,设信息宣传先进科室(单位)、优秀信息员,对先进科室(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优秀信息员按嘉财政〔2019〕3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在市水利局信息考核中排列前三或在县“两办”信息考核获得优秀,局办公室在局年度信息考核中直接评优。

(三)本考核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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