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上下学交接制度最新

时间:2023-05-24 08:00:03 浏览量: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交接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交接学生责任书,落实幼儿家长(监护人)接送学生安全责任。

二、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监护人)共同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三、幼儿园将规定的幼儿到园和放学时间告知幼儿家长(监护人),要求幼儿家长(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上学、放学时间之前到达幼儿园接送学生,超过接幼儿时间的或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幼儿未被接走之前,教师须作妥善安排,不得将幼儿交与无关人员,并积极和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催促其尽快来园交接。

五、如遇幼儿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园情况、或幼儿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幼儿园及时告知幼儿家长(监护人),并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幼儿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家长(监护人)必须主动和幼儿园联系,向班主任请假;
特殊情况延迟放学的,幼儿园必须加强与幼儿家长的联系,安全交接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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