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全文完整)

时间:2022-11-14 14:20:07 浏览量:

年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017年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专项概况(一)专项基本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为市本级财政投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供大家参考。

年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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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为市本级财政投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共分为4大块,其中1500万直接下计划到11个县市区,其中4个罗霄山片区县每个县200万元,其他7个面上县每个县100万元,由各个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依程序用于本地脱贫攻坚任务;230万元以工代赈经费,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200万元桂东和汝城各100万元,用于扶贫贷款贴息;960万元作为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资金,帮扶所在贫困村完成脱贫任务。

  (二)专项立项情况。

  郴办发[2013]15号关于成立和调整郴州市建设“中国温泉之城”领导小组等16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郴办发[2015]23号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历年财政预算。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通过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按年初脱贫攻坚计划,全面实施,确保完成全市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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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共计289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市级预算精准扶贫专项资金2890万元,1500万元由我办下发资金计划文,市财政局下发资金指标文,全部安排到11个县市区,用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960万元由我办下发计划文,市财政局下发指标文,通过财政系统直接下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下拨到乡镇、村,由市直驻贫困村工作队统筹安排使用,用于帮扶所驻村的脱贫攻坚。由于2017年新增1个市派市直驻村帮扶工作队,追加预算30万元,实际下拨资金为990万元;200万元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下拨到桂东和汝城县各100万元;230万以工代赈资金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安排到相关县市区。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本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全部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脱贫攻坚任务,全部使用支出。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从2017年3月31日执行财农〔2017〕8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3月31日之前执行财农〔2011〕412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从2017年5月27日执行湘财农〔2017〕21《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5月27日前执行湘财农〔2012〕26号《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郴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管理办法》。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财政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提前申请、分配、管理和实用,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工作。评价工作组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资金投入、拨付、监管、使用成效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项目立项规范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事中根据时间实施情况进行项目调整。

  (2)绩效目标科学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②项目为脱贫攻坚工作所必需。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细化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1/1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相对应。

  (2)制度执行严格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1、实际完成率为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本项目实际完成率为100%。

  2、完成及时率为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本项目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已完成。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资金到位率为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本项目资金1/1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到位率100%。

  2、到位及时率为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本项目到位及时率100%。

  3、质量达标率为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本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

  4、成本节约率为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本项目成本节约率为100%。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在工作经费的保障下,确保扶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市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和就业帮扶等方式,联接带动贫困户20多万人,变“输血式”为“造血式”,推动扶贫开发取得实效,加快贫困户增收脱贫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市今年实现10.6万贫困人口脱贫,245个贫困村退出,桂东县整体脱贫。各县市区将市本级1500万元财政资金全部投入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结合2017年争取中省扶贫专项投入46442万元,各县市区涉农资金整合145361万元。基础设1/1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不断向贫困村倾斜,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抓实抓细扶贫政策的落地,贫困户在住房安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产业开发等方面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贫困群众笑容更多了、信心更足了。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小额信贷强劲助推。充分利用扶贫小额信贷特惠金融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动,合理运用自主贷款和分贷统还两种模式,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撬动银行资金,惠及千家万户。既解决贫困户生产所需资金不足、资金紧缺的问题,又实现贫困户提高收益、增收脱贫的目的。市本级安排的桂东和汝城两县的200万元贴息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据统计全市扶贫小额贷款累计发放18.49亿元,覆盖4万多贫困户、12万多人口,小额信贷总量在全省各市州排第2,。

  2、市派驻村帮扶力量进一步加强。2017年市派驻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共计74支,队员

  235人,预算安排市直驻村工作队帮扶资金960万元,追加帮扶资金30万元,共计安排帮扶资金990万元。各驻村工作队能立足于当地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后盾单位优势,大力争资立项,整合各类资金资源,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为重点,为贫困群众提供脱贫增收的平台和途径,有力地激发了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实现长久脱贫、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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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综合绩效评价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综合绩效评价评分为96分,确定相应绩效评价级次为优秀。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了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报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更重,重点县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要实现摘帽,剩下的129个贫困村要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内,需要投入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更大,重点向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进行倾斜。

  七、意见及建议

  2018年进一步新增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其中在2017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新增预算主要用于倾斜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3县完成2018年脱贫摘帽任务;同时2017年建立“1+1”驻村帮扶模式,市派市直驻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共66支队伍,其中驻贫困村33支,共需驻村帮扶资金990万元,驻非贫困村33支,需驻村帮扶资金660万元,共计需驻村帮扶资金1650万元,请求足额预算安排2018年驻村帮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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