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2-06-03 19:00:02 浏览量:

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6篇

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篇1

上好党课,是“三会一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强调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并且把领导同志讲党课作为开展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之一。

根据公安部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的部署,“七一”前后,部直属机关各局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紧扣公安中心工作,联系自身工作实际,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讲授“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引发党员干部的热烈反响,收到了良好效果。

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篇2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训词充分肯定了人民警察队伍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的重大贡献,阐明了人民警察队伍的性质特点和担负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为人民警察队伍和基层派出所建设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设立人民警察节到授旗致训词,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我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倍感人民警察这一职业的崇高和神圣,倍感人民警察这一岗位的光荣和自豪。

根据上级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的通知精神,结合自己从警十多年的经历,谈谈学习训词的心得体会。

一、坚定信念,志存高远。

习总书记对全体公安民警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对党忠诚是放在第一位。青年民警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这种一致必须是发自内心的,坚定不移的。而这种理想信念的坚定又是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上,所以,青年民警要时刻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修养,“管却自家身与心,胸中日月常某某。”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抵御开放复杂的内外社会环境、多元纷杂的个人价值取向对自身政治认同感和职业认同感的影响。青年民警要立志高远,将实现个人理想、职业规划和实现中国梦联系在一起,目标远大才有前进的动力和方向,同时“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要时刻记得公安姓公,民警姓民,脚踏实地的做好服务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每一件事。

二、勤学善思,苦练本领。

青年民警要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面对“能力危机”、“本领恐慌”,只有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才能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要夯实法律知识基础,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完备知识结构,青年民警通常面临个人成长进步后续岗位调整的不确定性,如何做一个多面手,以备他日“不时之需”?这就需要真正做到爱学习、勤思考、多实践,不断加强对综合业务能力的培养。在学习的过程中,要象建筑工人盖高楼大厦一样,先奠定扎实的根基,再筑好结实的框架,最后才根据需要彻墙。青年民警抓业务学习既要注意博采众长,在系统掌握社会心理学、逻辑学、经济学等社会学科基本知识,具备一定

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的基础上,广泛了解高科技犯罪的发展状况与趋势,重点加强对信息化条件下运用科技手段侦破案件新方法的钻研,更要加强对执法办案方法与技巧的参悟,熟练掌握案件侦办和服务群众的标准程序和具体流程,强化侦查破案能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三、创新敢为,奋斗争先。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某某”学习和思考最终要落实到力行和实干上来。青年民警要有想为、敢为的精神,要善于在实践中发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规律特点,同时以新理念面对新情况,以新思路解决新难题,切实做到想在先,干在前。基层民警绝不能怕工作、怕出警、怕投诉,机关民警绝不能想着当配角、习惯跑龙套,大家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矛盾,工作中林林总总的各种问题,应该发挥青年人敢闯敢试、敢作敢为的优势,要从矛盾中检视症结所在,从问题中找到难点所系,进而找到改革创新、完善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有效有力的解决问题。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精品意识,不仅要把工作干完,更要把工作干好。不仅要改革创新,履职尽责,更要创先争优,争当楷模。作为青年民警就应该满怀热情,充满激情的投入工作中去,不断实现追求成功,超越自我。

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篇3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修心,训以践行。一代又一代的人民警察,在岗位上用忠诚、担当勾勒出奋力前行的工作轨迹。他们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交给这身警服,无怨无悔。军训对于警察并不陌生,但是初任培训意义非凡,刻骨铭心。

不忘初心意味着责任如山

周六的会操如期而至,齐步走、正步走、敬礼等平日训练的成果在今天一一呈现。而这背后的艰辛是由一滴滴汗水筑就,这些汗水洒在每一次枯燥的训练之中,也浸润在教官每一次细致入微的苛刻里。为此次军训流下的每一滴汗水,是忠诚之水,更是成长之水。生活需要水到渠成,而成长却需要跋山涉水,军训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精神面貌,更让我们再次深受军令如山,使命必达的精神洗礼。

不忘初心意味着担当如铁

古人云:"大事难事看担当"."一人做事一人担"是普通百姓的担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仁人志士的担当。对一名狱警而言,的担当就是履职尽责,改造罪犯。不曾忘会操背后所尝到的酸甜苦辣;更不曾忘会操上同事们齐步走时坚毅的目光。军训彰显军人人格力量,更书写了我们人民警察的使命情怀。只要严于律己,才能身正为范,才能让罪犯心悦诚服,接受改造。

不忘初心意味着廉洁奉公

奉献也叫牺牲。人民警察具有最讲奉献、最能牺牲的铁血本性。理想唯其远大,需要牺牲眼前;事业唯其为公,需要牺牲小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百姓心中,我们是朗朗乾坤的保护神,是和平正义的化身,是温暖感动的存在。而在犯罪分子的眼里,我们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克星。所以面对犯罪分子的利益引诱,我们必须像军人一样,做到浊中寻清,做到"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此次军训是考验是磨炼,更是在告诉我们人民警察廉洁奉公要表现在日常、平常、经常,突显在关键处、危难处。

岁月沧桑,不变的是时代的更迭。四季交替,最难能宝贵的就是初心,它就如一颗最简单、最纯朴的种子,播种在参与军训的每名狱警心田里,于岁月荏苒之间,铭记那段风雨沧桑,时刻沉淀自己,随时厚积薄发!

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篇4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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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篇5

又到了年底总结季,细数这匆匆一年,值班加班备勤蹲守多少小时,接警出警巡逻保卫多少人次,破案追逃打击处理多少数字,上报信息报告材料多少篇幅……警察的年终总结啊,真不是简单的几组数据可以说清。

警务工作越来越繁重。

从打击防控到维稳警卫,从现场抓捕到定点巡逻,从便民服务到宣传教育,从平安社区到走村访户,哪里有警情,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累吗?叔叔擦着汗,对你把头点。无数取消休息的节假日,陪伴这一年。

执行任务越来越艰辛。

_防暴冲在一线,无视时差跨国押解,守卡围捕勇往直前,就算明知暗藏危险。我们宁愿共同面对生死考验,也不愿面对与战友的生离死别。谁能承受,流血与牺牲的沉重代价;谁又能想到,疾病与过劳也能把铁汉击倒。痛吗?叔叔含着泪,对你把头点。无数难以言说的付出,陪伴这一年。

治安环境越来越复杂。

不管犯罪多新型化智能化组织化,维护长治久安也不是一句空话。不管狐狸多狡猾,终也逃不过猎人的步伐。大案小案,关乎百姓利益必办。所以我们海量调查走访,日夜蹲点守候,抓紧审讯取证,破案的感觉就像中了彩票,奖品便是受害群众的`微笑。一年之后再看,男神熬成大叔……苦吗?叔叔叹着气,对你把头点。无数彻夜不眠的疲累,陪伴这一年。

执法要求越来越严。

聚光灯下办案,显微镜下公开,阳光执法就是用事实说话。法定程序要遵守,网上证据要流转,有过多办案多出错的困惑,也有过被通报被扣分的沮丧。公平正义不是纸上的口号,规范执法总会习惯成自然。难吗?叔叔问着话,对你把头点。无数齐整合规的案卷,陪伴这一年。

考核考评越来越细。

专项行动侦破打击让数据追,基础工作采集录入让信息飞,群众评价警务调查让满意度升。年底考评季,奔跑吧兄弟。办公自动化总有工作通知在排队等待,调研总结情报信息报表资料总是做完又来。忙吗?叔叔填着表,对你把头点。无数分门别类的台帐,陪伴这一年。

亏欠家人越来越多。

和同事并肩战斗比陪爸妈老婆的时间长,加班的概率与失约的频率成正比,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次数,这个,用两只手就能数清……转眼又到执勤的钟点,来不及说抱歉,只希望回家的时间能早些。珍惜身边的警花警草吧,谅解比什么都好。约吗?叔叔红着脸,对你把头点。无数没能兑现的,陪伴这一年。

当个警察越来越难。

多少条规禁令,无数眼睛紧盯。流言蜚语偏听偏信,少点负能量行不行?巡逻站岗维护治安,没日没夜带病上班又有谁来关心。专家说,造成警察身心疾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压力太大,得不到正常休息。恩,这次专家是对的……悔吗?叔叔想了想,点头又摇头。入警时的誓言,继续用下一个年头去实现。

每一年都任务重要求严压力大身心累,但下一年永远任务更重要求更严压力更大身心更累,当了警察,早就习惯。我们不求千万人鼓掌点赞,只求对得起这身警服,对得起自己。

公安民警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篇6

我于20x年参加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20x年11月被分配到云南省x工作。这一年对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它是我由一个青年学生向工作人员的角色转变的重要过程,经过这个过程我从单纯走向了成熟,从浮躁走向了沉稳,对于我的一生都是受益匪浅的。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立足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锻炼自己、磨练自己,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还存在着欠缺和不足,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以及司法厅组织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训练等活动,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

在个人修养方面,我始终坚持真诚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和谐相处,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作风,不趋炎附势,不欺上瞒下;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是非,豁达大度,不小肚鸡肠,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与同事斤斤计较。

二、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在到x工作之前我没有过任何工作经历,在新的工作岗位和领域,有很多新的知识、新的业务、新的文化需要去学习和掌握。在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肖伯纳曾经说过:“两个人在一起交换苹果与两个人在一起交换思想完全不一样。两个人交换了苹果,每个人手上还是只有一个苹果;但是两个人交换了思想,每个人就同时有两个人的思想。”只有善于与人交流、学习的人,才能集众家之所长,取长补短,同时可以提升自己。上半年来,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干警学,使我学到了档案的整理和保管,罪犯调进调出的程序,提请罪犯减

刑建议书等管教方面的工作。下半年我的工作调换为政工内勤,在老干警细心的指导下,在同事的帮助下,我学会认真的做下每次活动的记录,总结监区活动经验和不足,做好收发文件的工作,保证上下级政令畅通。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我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没有出现差错。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树立正确的态度勤勉尽责。

勤勉尽责是对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起码要求,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自到监狱工作以来,我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势头,任何时候都以工作为重,全身心投入。在实际工作中,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勤工作”。此外,在今年下半年开展的岗位大练兵培训活动中,我提高认识,响应上级要求,积极参加训练,练出好身体,练出好形象,练出好素质,努力做到“勤训练”。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中,我努力做到勤动口、勤动手、勤动脑。遇到问题勤动口,多向老干警请教,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只有勤思考、勤琢磨、勤研究,善于分析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四、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到监狱工作一年,所做的工作都是职责范围之内该做的工作,没有什么成绩,只能说一年来的监狱工作经历让我收获不少。二十天的入警培训让我对监狱有了全新的认识,学到了监狱业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取得了良好成绩。通过参加司法厅组织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活动,在思想政治、法纪观念、岗位专业技能、基本体能和队列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工作中能够一丝不苟、扎扎实实贯彻好省厅、局、监狱的会议精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对罪犯的直接管理规定,在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监区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五、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参加工作一年来,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与罪犯套近乎、拉关系,没有索要、接受过罪犯及其亲属的任何财物,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坚持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以清廉为荣,以腐败为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业务知识还存在欠缺,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

二、工作积极性不稳定,时好时坏,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思想上有依赖性,有时怕麻烦,存在畏难情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取得了一点进步,但我深知离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相距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型、实践型监狱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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